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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最新通报的2010年四季度旅游投诉情况显示,旅行社擅自增减项目、降低等级标准、导游服务质量等“老毛病”有所抬头,值得关注。 省旅监介绍,根据《旅行社条例》和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,对于欺骗、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旅行社,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相关导游、领队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2010年四季度,全省共收到旅游投诉236件。投诉重点在国内市场,主要集中在湘西州、张家界市、怀化市、湘潭市几个旅游重点城市,其中四季度湘西州共受理旅游投诉104件,占投诉总数的46.22%。 通报显示,旅行社仍是主要被投诉对象。去年四季度,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收到对旅行社的投诉99件,占投诉总数的44%。 此外,各级质监所收到的投诉案件中,因购物引起的投诉从去年三季度的3起激增至14起。 |




